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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物业小区环境卫生保洁车辆规范管理的通知
日期:2021-11-08

各物业管理企业、小区保洁企业:

 

   为进一步完善城区环境卫生保洁作业精细化管理机制,结合河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及垃圾分类工作要求,将对城区所有环卫运输车辆进行统一规范管理。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:

 

   一、环卫车辆统一密闭运输

 

   各物业管理企业、小区保洁企业应对环卫车辆进行车身密闭改造(车辆密闭参考附件标准),环卫车辆必须进行密闭运输,存在超高、飘洒、外挂等行为的一律不准进入中转站,确保环境卫生保洁清运过程无跑冒滴漏、无二次污染现象。

 

   二、环卫车辆统一发牌作业

 

   各物业管理企业、小区保洁企业须将本企业的环卫车辆按照统一标准(详见附件1)进行喷漆,并附图填写保洁作业车辆车牌申请表(详见附件2),于11月30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区城管执法局邮箱,并将纸质版交至区城管执法局环卫股办公室备案,并申领车牌。即先喷漆翻新车辆,后申领车牌。(地址:源城区宝源路12号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404室,联系电话:3319795,邮箱:ycq.aw@163.com。)

 

   三、环卫车辆应当文明驾驶

 

   于11月30日前,须全面完成车辆车身翻新、车牌上牌、车辆密闭运输。12月1日起,区城管执法局将联合交警、住建部门开展联合执法,对作业过程中存在闯红灯、逆向行驶、无牌无证驾驶、超载超速、未佩戴安全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,一经查实,严肃查处;针对未统一车身颜色、未上牌、未密闭等现象进行查处,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清运车辆,将不允许进入垃圾中转站倾倒垃圾。

 

   四、抓严抓实安全生产工作

 

   各物业管理企业、小区保洁企业为环卫行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,必须强化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”意识,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,确保环卫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。要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抓好对下属环境卫生保洁作业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督查、监管,确保责任落实、监管到位。

 

   附件:1.附件1:保洁作业车辆密闭参考标准.docx

 

       2.附件2:保洁作业车辆车牌申请表.docx

 

 

 

 

 

源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   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
 

2021年11月2日